尽管案发于微信群,但他“抢”过红包,迅速退群以图转移财物、隐匿行迹的诸多表现,则是明目张胆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近日,在湖南省安乡县,33岁的男子吴某因为网贷催款,便将家长群内家长交给班主任的孩子生活费给盗领了,30来个红包,共计4000多元。抢完红包,他立即退群,将班主任拉黑。目前,赃款已被警方全部追回,吴某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大家平日发红包、抢红包,要么是激励感谢大家,帮助自己投票、填问卷或帮转消息;要么是熟人间活跃气氛,让社交变得更有趣,更好联络感情。那些抢得快而且抢得多的人,通常会被认为个人手气好、运气佳。
但吴某“抢”红包的性质却有所不同。尽管案发于微信群,但他“抢”过红包,迅速退群以图转移财物、隐匿行迹的诸多表现,则是明目张胆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案动机直接明显,以非法手段攫取他人财物也违反其他家长的意志。
吴某“抢”红包的金额已超3000元,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该案是新型盗窃案件,吴某在微信群连续“抢”走别人交的生活费,受害人也比较多,后续如何裁决,还需要结合吴某的悔罪表现、认罪态度等事实,可拭目以待。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即便生活中抢红包司空见惯,但不代表偷抢红包就不会触犯法律。公众要认识到,微信红包不仅有娱乐属性,还是钱款交易工具,除规定了娱乐目的和性质,没有明确领取规则、预先指定接收人的红包外,那些有着明确用途和归属的红包,个人决不可擅自领取。
抢红包是图个乐呵,但认为好玩便缺乏约束,甚至误领、冒领和偷领红包,那将破坏微信群的社交规则,使自己成为他人眼中贪图利益的小人,将自己置于不义之地。如果性质恶劣、数额较大,吴某被刑拘的结局,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家长群是家长和学校教师联系的桥梁,家长的言行将通过群内社交对外展示出来,家长形象一旦崩塌,孩子也可能受到影响。
吴某“抢”了红包后,虽然还了2000元网贷,还因想在赌场上捞一笔,结果又输1100元。想通过赌博捞钱,说明他在生活中不能难以脚踏实地、本分做事。希望吴某刑拘期间,痛定思痛,认识到给家庭、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恢复自由后,洗心革面、改变自我,做一个合格的好父亲。
目前,盗领的赃款已被警方全部追回,家长的利益得到保全,但也暴露了微信红包缴生活费的不足。可以通过群收款工具或者其他妥善方式,让家长安全支付孩子的生活费,避免被别有心机之人盯上,让新兴工具更好作用于家校沟通。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白毅鹏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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